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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0-02-24 18: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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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1、审判阶段,按疑罪从无从轻原则处理,如果定罪证据不足,就应当判无罪,如果定重罪证据不足,但足认为认定为轻罪的,应当定轻罪。

  2、在侦查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在立案时,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若司法机关在没有掌握证据的情形下,就判决案件,极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此时,若公民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可以按照规定,请求得到国家赔偿。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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