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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0-03-11 2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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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役,它是《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罚之一(其他四种分别是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其中死刑又分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它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处罚中除了无期徒刑与死刑外,其他的处罚都是有期限限制的。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数罪并罚中,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据次可以判断,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后,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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