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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成立需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6-01-15 12:50:36

借贷关系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即达成借款的一致意思表示,如签订借条、借款合同,或有能证明借款意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款项实际交付。仅有借款约定但未实际交付借款的,借贷关系不成立。交付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现金交付等方式,转账最好备注“借款”,现金交付要保留相关证据。

主体适格,双方需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依法成立且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约定的利息不能违反法律关于利率上限的规定。

首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再者,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总之,利息约定要符合法定上限,以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及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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