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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分些什么财产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02:08

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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