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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一般如何分割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10-14 15:29:49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对于共有房产的平均分配权可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自行决定;

然而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当地相关司法机构依据实际财产状况及保护女性和儿童利益等因素公平公正地进行审判裁决。

其次,从实践经验来看,婚姻中的房产问题往往涉及不同类型的情况,因此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需将其拆分成更为细化的情况来分别考虑。

在此方面,离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婚前购买房产的相关事宜较具代表性的可细化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况:

其一,若构建完婚前房子的款项完全来源于某一方,那么这栋房产在法律意义上就被定义成为该方的私人财产,并非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得,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房屋并不适用于双方平均分割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反之,此种由单一方所有权的情况只具备其所有权者的个人意愿,应根据其意愿来决定房产的处分。

其二,如果购买房产所用的资金是来自于两个尚未结婚的个体共同出资筹备,尽管他们在法律意义上尚无婚约,但因为这栋房产系两人共同购置,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在离婚的时候这栋房产理应符合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均分。

再次,如果在购房时,其中一方只承担了整个房屋的首付款项,而剩余款项则是在婚后共同承担,那么在法律规定下,首付款部分被认定为自愿提供且归属一方所有,而剩下的资金部分则属于共同承担的范畴,属于夫妻双方承诺共享的收入部分,这部分财产应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进行双方均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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