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刑事辩护 > 正文

刑事拘留是进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1-02 10:56:06

刑事拘留期间,人应被送往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刑事拘留的执行场所并非普通的拘留所,而是关押着犯有重罪嫌犯的看守所。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若出现了法定紧急状况,为了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会依法实施临时性的拘留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一经作出拘留决定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