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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后案件处理方式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6-03 13:53:26

一、刑事案件得到对方谅解可以撤案吗
  刑事案件得到对方谅解后,撤案是一个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的问题:

  1.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并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有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意味着,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即便案件已经立案,也有可能因为双方的和解而不再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如果犯罪情节较重,即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仍然不能撤销。这是因为,刑事案件的追诉权由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和解并不能完全取代司法机关的审查与判断。

  在此情况下,虽然不能撤案,但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可以考虑和解因素,对犯罪分子减轻或从轻处罚。

  二、刑事和解后案件处理方式
  刑事和解后,案件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犯罪的情节:

  1.对于符合和解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使案件得以终结。这种方式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助于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立。

  2.对于犯罪情节较重的案件,即使达成和解,案件也不能撤销。此时,司法机关将继续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在量刑过程中,司法机关会充分考虑和解因素对犯罪嫌疑人的影响,依法对其减轻或从轻处罚。

  3.对于自诉案件,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自诉人有权撤销起诉。这体现了自诉案件当事人处分权的特点,也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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