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货款、借贷 > 正文

借贷纠纷管辖地规则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6-01-19 19:22:50

首先,若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如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则以约定为准。

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即被告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对于合同履行地,若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可作为合同履行地。
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需分情况处理: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履行地;若借款人起诉出借人交付借款,借款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履行地。对于以网络贷款平台形成的借款合同,若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按上述规则确定履行地;若平台通过网页、广告或其他媒介明示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发生纠纷时,平台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