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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要怎么办理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9-25 17:05:35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诉讼离婚方式办理。首先,需准备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及事实理由。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若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存在法定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判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问题,一般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自行约定抚养方式、抚养费用等。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居住环境等因素来判决。通常,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无论判决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都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父母的收入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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