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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6-01-22 12:34:43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必须提交起诉书,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件。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原告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被告身份的资料,以便法院能够准确识别双方身份。
如果男方在分居期间对女方进行威胁,这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之一。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这些证据,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可能不会直接判决离婚,但女方可以在半年后再次提起诉讼。一般在第二次诉讼时,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虽然此处规定的是分居满二年,但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满一年,并且在此期间没有和好迹象,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往往会倾向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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