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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超一年未判决该如何维权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6-25 14:02:12

首先,要明确羁押超一年未判决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询问超期未判的原因。

2.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若认为存在违法超期羁押行为,可向其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要求依法处理。相关机关会对申诉、控告进行审查并作出回应,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羁押超一年未判决属于超期羁押情况。若想获得有效赔偿,需满足一定条件。超期羁押系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当事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赔偿。

赔偿程序一般如下: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超期羁押的情况及造成的损害等。赔偿义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对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可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方式通常包括支付赔偿金,若造成身体伤害等,还会有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以弥补当事人因超期羁押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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