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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钱对方不给该如何维权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7-29 11:46:52

首先需明确房屋归属及双方关于房款的约定。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房屋及款项支付有明确规定,对方不履行,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协商: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按约定支付房款。

2.申请强制执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措施,促使其履行支付义务。

3.追究违约责任:若离婚协议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4.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房款,并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等损失。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屋归属及对方应付款项的事实。

一般流程如下:

首先,要取得银行同意。需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表明变更主贷人的意愿及原因,银行审核通过后才会进入后续流程。

其次,办理相关手续。若涉及抵押登记,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通常需准备身份证、离婚证、房产证、贷款合同等资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经审核后进行变更登记。

再者,重新签订贷款合同。银行会与新的主贷人重新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最后,变更还款账户等信息。新主贷人要将还款账户变更为自己名下账户,确保按时足额还款。

整个流程可能因银行及当地政策不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与贷款银行充分沟通,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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