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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有几种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7-08 13:23:16

一、刑事强制措施有几种

根据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详细规定,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五项:

(1)刑事拘留;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逮捕

(5)传唤拘传。

其中,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对于现行犯或者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员,采用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严厉手段进行侦查办案。取保候审则属于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由司法机关要求没有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保证他们在侦查、起诉或是审判期间不会逃避、不影响诉讼进程并且随时待命。监视居住则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居所,如果没有固定居所的话,也必须在得到许可之后才能离开指定的居所,整个过程都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格监控和管理。

至于逮捕,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造成社会危害性的严重后果,从而依法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最为严厉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刑事强制措施时间规定

对于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人士,我们可对其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利,然而这一期限通常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样地,对于采用监视居住做法的人员,这一时间也应受到严格控制,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而所谓强制措施,乃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确保刑事诉讼进程得以顺利推进和完成,依照法律规定对涉及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一种暂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正式且合法手段。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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