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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卖方反悔买方如何维权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6-01-04 09:37:41

房屋合同卖方反悔,买方可以这样维权:首先查看合同约定,若有关于卖方违约的条款,可按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若卖方拒绝,买方可以书面函件催告其继续履行合同,限定履行期限。若卖方仍不履行,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买方有两种诉讼选择:一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二是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房屋差价损失等。在整个过程中,买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买方一般能要求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卖方反悔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但存在例外情形,若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买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则不能要求继续履行。此时,买方可以转而要求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过错等因素判断是否支持继续履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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