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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合同是不是有效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12-02 16:04:42

一、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需承担什么责任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一是继续履行,若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且合同具备履行条件,卖方应继续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二是采取补救措施,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瑕疵,卖方应进行修复。三是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利息等,间接损失如买方因房价上涨而多支出的购房成本。四是支付违约金,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卖方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合同是不是有效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合同一般有效,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其有效需具备: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同时,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若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例如,房屋总价100万,定金约定不超20万才产生定金效力。若符合上述条件,定金合同有效,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支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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